一、外觀專利
外觀設計專利是對產品的形狀、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、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。新設計可以是線條、圖案或色彩的平面設計,也可以是產品的立體造型。
其獨特之處:
1、外觀設計必須與產品有關
2、外觀設計必須適于工業應用
3、外觀設計是對產品的形狀、圖案和色彩的設計
4、外觀設計應該富有美感
二、實用新型
實用新型:是指對產品的形狀、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。
1、實用新型必須是一種產品,是經過生產加工過程而獲得的實物。
2、實用新型必須具有一定的形狀、構造、或者是二者的結合。
3、實用新型的創造性水平要低于發明。
三、發明專利
發明是指對產品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。
1、產品發明——是指通過人的智力勞動、經過人工制造的各種新制品,如機器設備、裝置用具、物質材料等,其存在形態可以是固體、液體和氣體。
2、方法發明——是指制造某種產品或生成某種物質所使用的特殊手段或特殊步驟。
3、改進發明——這是對已有的方法或發明所提出的創造性的變革,使其在不改變本身特有的本質的前提下,使性能,用途得到完善或提高,使該產品或方法獲得某種新的特性,使某一部發生新的質變,如將黑白電視改進為彩色電視。